(一)明确诉讼时效起算时间。若持有借条,诉讼时效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期间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债权人需通过合法方式主张权利,否则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可提出抗辩,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院胜诉实现债权。
(二)及时采取措施中断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或促使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三)关注诉讼时效中止情形。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会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计算六个月,诉讼时效才届满。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