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履行合同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积极应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履行合同,这属于违约行为。若合同中有违约条款,如定金罚则,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约定了违约金,则要按约定支付。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买方既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能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卖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需赔偿买方全部损失。在此情况下,建议卖方先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并达成补偿方案。若协商不成,卖方应积极应诉,按照法院判决承担责任,这样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若您在房屋买卖违约相关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