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对情人的经济补偿要求。若情人因出轨行为有实际经济损失,可在合理范围内协商给予适当补偿。若要求不合理,直接拒绝,对方纠缠时可报警处理。
(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纠纷。若配偶发现老公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该财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三)应对极端威胁行为。若情人以自杀等极端方式威胁,应及时通知其家属并报警,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同时需与老公沟通,明确态度共同面对,维护家庭稳定和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内容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