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查看快递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若合同明确排除间接损失赔偿,且该条款在签订时已被合理提示(如字体加粗或单独说明),则需评估条款是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若未明确约定,可尝试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
(二)收集间接损失的相关证据。需证明损失与快递延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损失是可预见的。例如商家需提供促销活动方案、活动期间同类商品过往销量数据、成本核算记录等,用以计算预期利润损失。
(三)协商不成时,可向快递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提交合同、快递延误证明、损失计算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支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