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双方到场签字处理。交通事故理赔时,双方共同到场签字能明确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避免后续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有助于保险公司快速审核理赔材料并完成赔付。
(二)可委托他人代为签字。若一方无法亲自到场,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比如代为确认责任比例、签署理赔协议等,被委托人签字的文件对委托人具有法律效力。
(三)协商一致后可分别提交材料。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可各自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赔偿,无需同时到场签字。
(四)争议无法协商时通过诉讼解决。若双方对责任或赔偿金额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会按判决结果理赔,无需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