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仅享有使用权,因此不能单独将宅基地赠与他人,包括女儿。
(2)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赠与。赠与房屋时,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会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
(3)若受赠女儿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赠与房屋后可依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正常使用房屋及对应的宅基地。
(4)若受赠女儿户口已迁出村集体,虽可受赠房屋,但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且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毁损灭失后,该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5)宅基地上房屋赠与需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按照村集体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等手续。
提醒:
赠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前,需确认受赠人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避免后续因身份问题导致权益受损;赠与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按流程办理手续,确保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