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若想认定工伤,首先要明确自身情形是否符合上述三种情况。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应及时收集事故发生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二)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要保留好能证明自己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安排记录等。
(三)当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时,需尽快报警并取得相关出警记录,同时收集能证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的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