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车辆残值可通过协商、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确定后按规定或约定处理归属及折价问题。事故相关方应重视残值确定的准确性与公平性,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具体确定方式及处理建议如下:
-协商确定:事故相关方如当事人、保险公司等可就残值数额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较为便捷,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建议相关方秉持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
-委托评估:若协商不成,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机构会结合车辆损毁程度、原始价值、使用年限、市场行情等因素给出评估意见。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残值参考报废车辆回收市场价格;未报废则考虑维修后剩余价值及未损毁部件价值。委托评估能保证结果更科学、客观,建议选择信誉良好、资质可靠的评估机构。
-处理残值:残值确定后,相关方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处理残值归属及折价问题,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