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入职满一月未缴纳,劳动者可协商、投诉、申请稽核或仲裁维权,且要保留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和缴费。若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这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其会责令限期补缴;也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由机构核查督促;若用人单位仍不补缴,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缴并担责。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对维权至关重要。如果在维权中遇到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