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用设施被征收补偿金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包括设施本身价值、搬迁费等,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公用设施征收补偿包含设施本身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设施本身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重置成本等方法评估确定,搬迁费按实际合理费用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公用设施补偿标准有差异,各地出台具体征收补偿办法规定补偿范围和标准。被征收人可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如果遇到公用设施征收补偿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