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依据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补偿,劳动者应正确认识该情况,避免不合理诉求。
(二)公司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原因解除,劳动者可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获得补偿,每满一年获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获半个月工资。
(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四)劳动者先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