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十五天未放人的情况,家属可先向执行拘留的机关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疫情防控、紧急行政命令等影响放人流程的因素。
(二)若是刑事拘留十五天未放人,家属可以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侦查进展,以及是否已延长拘留期限。也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