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立案时办理取保候审,首先要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要结合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来认定刑罚可能性;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积极展现良好的悔罪表现,证明自己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二)若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需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等材料,用以证明自身情况。
(三)符合条件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中应清晰说明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