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抚养权判给一方但该方无能力抚养时,首先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按协议履行,这是较为和平、高效的解决方式。
2.若对方不同意变更,可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综合考量。若认定该方确实无能力抚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和意愿,法院会判决变更抚养权。
3.即便抚养权变更给对方,原抚养方仍需依法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建议无能力抚养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先积极与对方沟通,尽量达成一致。若需走法律程序,应准备好证明自身无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同时,要正确认识抚养义务,依法承担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