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劳动者来说,若遇到小额仲裁案件且对裁决不服,要记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二)用人单位若处于小额仲裁案件法定可撤销裁决的情形,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对于非小额仲裁案件,双方若对裁决不服,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