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工作未参与工资支付约定,介绍人一般无支付工资责任,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主张工资。
(二)劳动者拿不到工资,先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
(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四)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劳动者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