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时,要明确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才按顺序进行其他清偿。
(二)对于员工补偿款,需准确统计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三)要及时核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