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需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资);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只支付正常工资。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时,要给予相应补偿。补偿计算方式为,先根据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得出日工资收入,这里的月工资是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若用人单位安排了年休假,而职工因自身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单位仅支付正常工作工资即可。这体现了法律对职工年休假权益的保障,也兼顾了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果您在年休假权益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