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方式计算,如固定金额或按房屋价款一定比例计算。若觉得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在此情况下,应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的证据,如相关费用凭证等,以便在请求调整时使用。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实际损失的材料,如支付款项的利息凭证、房屋转售差价证明等。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合同履行情况及自身过错程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