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方面:可准备工资单、奖金发放记录等收入证明,以及连续的银行流水,证明每月有稳定的资金入账,能为孩子提供生活和教育费用。
(二)生活照顾方面:除购买生活用品票据和就医病历外,还可保留为孩子安排旅游、参加活动的相关凭证,体现对孩子生活的全面照料。
(三)教育方面:除兴趣班、辅导班合同及缴费凭证外,孩子的学习成果、老师的表扬信等也可作为重视教育的证据。
(四)证人证言方面:请邻里、学校老师等出具书面证言,详细描述看到的抚养孩子的具体场景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准备的证据材料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可用于证明抚养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