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自身权益。职工应清楚知晓工伤“三个一次性”赔偿的构成和基本标准,明确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
(二)确定伤残等级。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自己的伤残等级,从而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
(三)关注地方政策。查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明确当地标准。
(四)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依法要求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