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应积极收集单位违法解除的证据,如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劳动者主动离职,通常没有补偿;但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同样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走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