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所有权归女儿;儿子出资建房,依约定情况处理,无约定可主张债权或证明共有权益投入确定份额,建议先协商,不成则走法律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屋,其所有权归女儿。对于儿子的出资,若双方有借款约定,儿子可按债权关系要求女儿偿还出资款;若约定为赠与,儿子便不能要求返还。若没有约定,儿子可主张建房出资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女儿返还建房成本。若儿子能证明出资是基于对房屋共有权益的投入,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共有份额。遇到此类问题,先进行家庭内部协商,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权益分配是较为妥善的做法。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