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要全面,除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外,同事证言、业务往来文件等也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关注申请时间节点,督促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要在1年内及时自行申请。
(三)认定工伤后,详细了解工伤保险待遇内容,确保自身权益。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及时与单位沟通费用承担问题。
(四)遇到赔偿争议,优先选择协商或调解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劳动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