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名买房时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出现纠纷时无据可依。
(二)在无协议情况下,要注重收集证据,如购房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与出名人的聊天记录、购房过程中的相关邮件等,以此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
(三)若出名人擅自处置房屋、否认借名事实或因债务问题房屋面临强制执行,借名人可先与出名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