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先担责,之后若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一方可追偿,此时接受劳务一方要注意收集提供劳务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证据。
(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损,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双方应及时保存好各项费用的凭证,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等。
(三)赔偿先协商,协商时应明确各项赔偿内容和金额。若协商不成,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