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阶段:相关主体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备齐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注意规定期限,避免逾期影响认定。
(二)审核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材料,若材料不完整,申请人应及时按要求补充,以免耽误认定进度。
(三)调查核实阶段:若有必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调查,用人单位等相关方要安排人员配合,如实提供信息。
(四)决定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作出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