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产未签合同,双方应优先协商补签合同,在合同里明确房屋信息、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重要内容,以此保障双方权益。
(二)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但已存在实际履行情况,像买方付款、卖方接受,那么付款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可当作证明交易存在的证据。
(三)若一方不承认交易,另一方要积极收集证据来证明买卖关系。若产生纠纷,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交易是否成立以及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