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前申请保全:应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仲裁过程中申请保全:需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申请保全时,要根据所处阶段向对应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并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