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
接受劳务一方应先行承担侵权责任。之后若发现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接受劳务一方可向其进行追偿。在此过程中,接受劳务一方要注意收集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证据,以便后续追偿。
(二)对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情况
双方需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要及时收集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对方过错的证据,如现场照片、操作规范记录、安全设备提供情况等,以便确定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