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务派遣辞职通常无“N+1”赔偿,主动辞职一般无补偿,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单位后重新安排工作也无补偿,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法律解析:
“N+1”赔偿中,“N”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1”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不过在劳务派遣情形下,主动辞职不符合获得补偿的条件,用工单位退回后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同样不涉及补偿。只有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才能获得赔偿金,该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大家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遇到劳动权益相关问题,对赔偿情况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