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正常经营时,法人配偶无需为公司债务赔偿,因为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法人代表公司,公司债务不等同于法人个人债务。
(二)若法人存在财产混同、滥用权利逃避债务等情况,法人要对公司债务担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配偶一定担责。
(三)只有当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法人配偶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