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考虑是否放弃解除合同时,法律方面要严格遵循法定情形和合同约定,避免在无合法理由时解除合同,以免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要赔偿金。
(二)实际情况中,评估劳动者工作表现、岗位重要性、招聘替代人员成本以及解除合同带来的影响等因素,若利大于弊可考虑放弃解除。
(三)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且单位掌握充分证据,则可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