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问题涵盖确定、变更和行使三个关键方面。确定抚养权时,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若父母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其意愿。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或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行使抚养权时,不直接抚养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及期限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且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父母在确定抚养权时应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友好协商,避免给子女造成伤害。
2.若需变更抚养权,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3.行使抚养权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子女的物质需求和精神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