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为女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保留好婚后共同还贷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离婚时,男方可要求女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二)若房子是婚后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双方先友好协商房子归属和债务承担问题,形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积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证据,等待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需明确剩余贷款偿还责任,按约定或判决继续偿还,并及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