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续签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自己在单位工作年限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准确计算经济补偿。
(二)计算月工资时,劳动者可自行统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算出平均工资,若对计算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三)若劳动者月工资较高,要关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确保补偿标准符合规定。
(四)劳动者不续签时,若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保留相关证据,以争取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