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加快案件进程,在符合条件时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因为简易程序审理时间较短,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相对长期的准备,一般六个月内审结,但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当事人可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要清楚二审的审理时间规定,对判决上诉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的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