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不应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应接受劳动合同正常结束的结果。
(二)年满六十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自身过错被辞退,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三)年满六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遭遇违法辞退,如无正当理由被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