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主动解除:无固定期限限制,可在工伤治疗、康复等合理时间提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正常情况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
(二)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当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即时解除,无需提前通知。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工伤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