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应及时关注银行破产退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向清算组申报个人储蓄存款债权,以确保能依据存款保险制度获得相应偿付。
(二)普通债权人要积极主动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了解银行清算进展和自身债权受偿情况。
(三)债权人可关注银行资产清查和处理情况,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