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抚养费时,应先明确子女实际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如孩子的学费、日常开销等。
(二)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确定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
(三)在给付方式上,优先选择定期给付,若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
(四)遇到特殊情况,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等,可与对方协商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