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双方应尽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选择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及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无法协议离婚,起诉时要准备充分证据,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审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协议书》《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