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定为工亡,家属可按规定申请赔偿。先确定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出丧葬补助金;再根据职工本人工资和亲属情况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最后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时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向社保部门提出。
(二)若不属于工亡,家属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各方过错责任,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