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机动车侵权纠纷,可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为机动车合同纠纷,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若有书面协议,也能按照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若为涉及机动车权属等物权纠纷,且机动车被视为不动产,需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