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临时姘居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情况,要明确其行为虽不构成重婚但属于非法两性关系,应及时结束这种不正当关系,回归合法婚姻轨道。
(二)因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与他人结婚的,可在情况稳定后,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婚姻关系,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三)因强迫、包办或受虐待外逃又结婚的,可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依法解除原缺乏自愿基础的婚姻关系,确保新婚姻的合法性。
(四)被拐卖后结婚的受害者,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解除非自愿的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强调构成重婚需有“结婚”行为,结合司法实践,即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再次登记结婚等情况,上述几种不在认定范围的情形不符合此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