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循既定流程。保持现场不逃逸,主动联系车主,若无法直接联系,通过车辆联系方式、停车场管理处等获取车主信息。
(二)冷静处理后续。双方冷静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若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协商赔偿金额参考维修费用,能当场赔付则当场解决;有争议就报警,由交警认定责任,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勘查定损。
(三)落实赔偿。依据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结果赔偿,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