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在结婚时拿出已签订的离婚协议,由于未办理离婚登记,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无需担忧其即时生效问题。
(二)若女方提出离婚协商,双方能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完成离婚手续。
(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能诉讼离婚,男方要做好应诉准备,收集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如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争取子女抚养权或合理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