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解聘补偿金时,若年终奖发放规律,将年终奖分摊到相应月份计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
(二)若年终奖发放不规律或具有偶然性,需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是否将其纳入平均工资计算以及如何纳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