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多年后离婚协议书丢失,若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可到原登记机关查阅复印;若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可到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裁判文书。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档案进行妥善保存。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后,若离婚协议书丢失,当事人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经其查证档案属实后,能拿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而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情况,离婚协议书并非核心文件,法院有相应裁判文书存档,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就能到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的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如果在处理离婚协议书丢失问题时遇到困难或对相关法律程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