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孕妇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
(二)若孕妇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计算自己应得的赔偿金。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且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若协商不成,孕妇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